主脑说
主脑说关于大脑与心理活动关系的一种学说。与“主心说”相对。主张人的全部心理活动是脑支配的,即人脑是心理活动的器官。(l)哲学思想家的论述。首推明清之际思想家方以智。他提出两个著名论断,即“资脑髓以藏受”和“人之智愚系脑之清浊”(《物理小识》卷三):还考察了脑传导“动觉之气”的功能,以及脑与身体各部位的联系。(同上)清初回族学者刘智对脑及其与心理活动关系的研究有了进一步发展。其主要贡献是提出了大脑的总觉作用和功能定位思想。认为人的各种感官和脏腑都“各有所司”,大脑却能“总司其所关合者”,即能够统摄各个器官。(《天方性理·图传》)指出人“寓于内”的五种“知觉”,即总觉、想(回忆)、虑(思虑)、断(判断)、记(识记)等,在大脑中均有一定的部位。(同上)(2)医学思想家的论述。可上溯至成书于秦汉之际的《黄帝内经》。其初步贡献:将脑列为“奇恒之府”,考察了脑的生成,探讨了脑与病理的关系,揭示了脑与精神的关系。以后长时期内未见有讨论脑问题的文字。直到明李时珍才明确提出“脑为元神之府”的论断。清王清任继承医学主脑说的传统,并根据自己长期的医疗实践经验,更加明确而较系统地提出了“脑髓说”,肯定“灵机记性不在心在脑”(见《医林改错》),从而结束了主心说在中国古代心理学思想中占统治地位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