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伯
韦伯厄恩斯特·海因里希·韦伯(ErnstHeinrichWeber,1795一1878)德国生理学、解剖学家,实验心理学的奠基人之一。生于德国萨克森的维登堡。1815年于维登堡大学获医学博士学位。1817一1878年任教于菜比锡大学。首次运用实验测验并以数学公式表示差别阈限。在用手拈重的试验中发现,标准刺激与比较刺激的比重是一个常数(K),在皮肤触觉中,K=1/30(皮肤触觉),在肌肉感觉中,K=1/40,此为刚刚能觉察到的差别圈限值。还用圆规作两点差别阙限的实验,发现两点阑以指尖为最小,沿手掌往上至手腕、肩头,两点阀越来越大。即身体不同部位的两点阙值是不同的,且存在个别差异。这一发现后由费希纳进一步发展,形成韦伯一费希纳定律。其研究不仅将赫尔巴特的理论设想变为科学事实,且影响心理物理学和实验心理学的诞生。著有《论触觉:解剖和生理的解释》(1838)、《触觉与一般感觉》(1848)等。9马克斯·韦伯(MxWe-ber,1861一1920)德国社会学家、经济学家,古典管理理论的代表人物之一,被誉为“组织理论之父”。生于德国爱尔福特一富商家庭。1881一1881年在海德堡大学学习,并在斯特拉斯堡服兵役,之后入柏林大学完成学业。早年攻读法律和经济史,20多岁时任律师的助手。曾任柏林大学讲师。1985年任弗赖堡大学政治经济学教授,翌年执教于海德堡大学,参加左翼自由基督教社会联盟的活动。还做过主编、政府顾问、作家。卒于慕尼黑。毕生从事学术研究,对社会学、政治学、宗教、经济学有广泛兴趣。其组织管理理论方面的成就主要在于提出行政组织理论(亦称“官僚组织模式”、“科层组织论”等)。根据组织内部权威合法化的方式,区分出三种完全不同的组织形态。一是“神秘化的组织”,行使权威的基础是领导者个人的神授权力。这种组织内在的基础不稳固,易演变成其他两类。二是基于传统权力的“传统的组织”,组织中命令和权威的基础是世袭惯例。三是“合理化~法律化”的组织形态,即官僚组织形态。 这种组织建立的基础是依照章程、程序和法律获取的“合理一合法”权力。其主要特征:(1)分工明确,每个成员的责任、权力分明:(2)等级指挥链:(3)正式选拔:(4)正式任命:(5)固定薪金;(6)职业管理者:(7)严格的非人情化的规定、纪律和控制。认为官僚组织是最有效最理想的组织形态,是现代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权威制度。著有《资本主义精神与基督教新教伦理》(1904一1905)、《世界伦理和经济伦理学》(1915)、《经济与社会(1922)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