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兰斯
托兰斯(EllisPaulTorrance,I915m)一译“托伦斯”。美国教育心理学家。1940年于默瑟大学获学士学位。1944年于明尼苏达大学获硕士学位。1951年于密执安大学获哲学博士学位。1951一1957年任斯泰德生存研究部主任。1958-1964年任教育研究部主任。1958一1966年任明尼苏达大学教育心理学教授。1966一1978任加利福尼亚大学教育心理学教授。为美国心理学会高级会员、美国教育研究会会员、美国群体心理治疗和心理剧学会会员、创造性教育领导委员会委员。以创造性研究而闻名。主要理论观点和成就:(1)提出“为创造而教”的理念。1966年提出教师要贯彻鼓励学生进行创造性思维的原则,如尊重与众不同的提问,尊重不同的观念,提供尽可能多的学习机会等。1973年又提出为“创造性教育的可能性”提供信息,如促使学生的认知功能与情感功能都能充分发挥作用,以及提供与老师、同学交流的机会等,均为成功的做法。(2)创制“托兰斯创造思维测验”。此为团体或个别创造力的测验,对揭示创造性思维的本质较有价值,为世界各国广泛应用。1970年还提出把社会剧作为一项解决群体创造性问题的技术,旨在预防有高度危险性的人的问题行为。两度获毕业生基金会杰出教授称号。著有《指导创造性天才》(1962)、《教育与创造潜力》(1963)、《课堂里的天才儿童》(1965)、《托兰斯创造性测验》(1966)、《创造性学习与教学》(1970)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