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性
论人性(OnHumanNature)书名。美国社会生物学家E.O.威尔逊著。美国哈佛大学出版公司1978年出版。与《昆虫社会》、《社会生物学:新的综合》构成E.O.威尔逊建构的社会生物学理论体系的“三部曲”。出版后至1995年已重印九次。本书依据社会生物学原理一一“将群居生物学和进化理论向社会组织推演”,来研究人类的社会行为以及人类社会的各种现象。全书共九章。第一章论述人类社会的巨大发展和变化以及所面临的严重的两难困境。第二至第四章运用社会生物学观点阐述遗传、发育和行为的形成。坚持人的行为由遗传决定,不同的人群在遗传上存在某种多样性,本能是人性的核心。人类社会的进化也是沿着文化和生物学这两条路径进行的,前者借助后天习得性遗传,即父母将自己后天获得的一些特性传递给后代,这是进化速度很快的“拉马克式”;后者称“达尔文式”,进化速度缓慢,获得成功的人具有更强的生存能力和生殖能力,会向下一代传递更多的遗传物质,在自然选择的作用下,这群人会成为在生理特征上具有优良基因的群体。 受自然选择决定的遗传进化提高了人有利于文化发展的能力,而文化的进化又改善了能最大限度地利用文化的人的遗传适应性。第五至第八章进一步考察人类行为基本范畴的四个方面,即攻击行为、性行为、利他行为和宗教行为。 认为攻击行为是人类的自保本能:性行为是生理适应性的反应,使家族间更紧密,带来进化上的优势;利他行为是基因进化和发展的产物,其强度和频率随亲属关系的疏远而急剧下降:宗数是人类精神中最复杂、最强大的力量,具有先天的倾向性,是群体选择的进化基础。第九章阐述作者自己的见解,并进一步提出人类未来可能遇到的两难选择。 E.O.威尔逊是一个生物遗传决定论者,虽承认文化与环境对人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但仍将遗传视为第一性,甚至把人类社会发展史归结为基因改变(进化)史。中国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年出版方展画和周丹的中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