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合理化
犯罪合理化(rationalizationofcrime)犯罪人常用的心理防御机制。犯罪人为战胜反对动机、逃避自我谴责而在主观上对其违法犯罪行为予以“合理”的解释。其目的在于调节自我心理冲突,保持心理平衡,维护自尊,以及试图逃避惩罚。犯罪人可能在意识水平或潜意识水平上使用这种心理防御机制。美国犯罪学家G.M,赛克斯与马茨阿1957年提出“良心中合理化机制”的学说,认为合理化表现为几种方式:(1)推卸责任,把自己的罪过归咎于环境。 (2)否认客观的危害,借否认实际危害而消除意识中的罪恶感。(3)否认受害者的存在,不把犯罪行为造成的危害看成是犯罪的结果。(4)对谴费自己有罪的人予以斥责,转移注意目标,为自己开脱。(5)引证更高的要求,如说“我这样做并不是为了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