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连续性
发展连续性(continuityofdevelopment).个体心理发展观点的一种。与“发展间断性”相对。认为个体心理发展是有序的、前后一致的、渐进的,整个发展过程的机制可用一套独立的原则解释。主要原则:(1)心理特性的永恒性,如儿童形成客体永久性后不会丧失;(2)发展是按照一定的模式有规律地进行的,遗传对后天发展有重要影响,早期发展可预测后期发展,如对同卵双生子智力的研究及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研究均提供了证据:(3)对每个个体来说,发展具有一种内在的稳定性,如早期表现出的对环境的探索精神,将在以后发展阶段持续地经常地表现出来;(4)在个体心理结构中存在着一些深层的结构、过程和机制,它们使发展过程倾向于稳定和连续,如一个人2岁时与父母的依恋关系、20岁时与同伴或情人的关系以及82岁时与家人或朋友的关系,表面上看起来不一样,即从表层上看是不连续的,但若从深层结构分析,则有其连续性和稳定性,可以从早期的关系特征预测其晚期关系特征:(5)个体在人群中相对位置的稳定性,如从6岁~16岁,儿童自身的智力获得很大发展,变化很大,但其在同龄人群中的相对位置,变化可能很小;(6)早期经验对后期发展具有巨大影响,如婴儿期若遭遇家庭不和、父母离婚,将会在后期年龄阶段增大心理失调的危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