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残疾
智力残疾(mentalhandicap)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水平,并表现出行为适应障碍。包括智力发育期间(18岁前)由各种有害因素导致的智力损害或老年期的智力明显衰退。其特点:(1)在标准化智力测验中智商分数低于70或75,若用离差智商分数衡量,其分数低于平均分数两个标准差;(2)个体的独立性和社会责任心不符合其年龄和社会期望。1987年经中国国务院批准,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公布了《智力残疾分级标准》(如下表)。产生原因,按20世纪80年代临床医学的诊断技术水平,分两类:(1)伴有医学异常发现的原因。包括遗传性疾病,如染色体异常的唐氏综合征、先天性睾丸发育不全等;单基因遗传病造成的先天性代谢疾病、遗传综合征等;产前、产时、产后由各种因素所致的脑损伤后遗症。中、重度智力残疾儿童几乎均由这类原因造成。(2)不伴有医学异常发现的原因。一般由多种基因遗传(多种作用微小基因累积产生作用)与环境因素(如家庭社会环境、儿童学前教育对幼儿心理情感的影响)相互作用的结果引起。 轻度智力残疾多由这类原因造成。此外,尚有些智力残疾原因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