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性干预
预防性干预(preventiveintervention)在某种可能的不良心理发展问题产生前,有目的、有计划地采取医学、心理与教育措施或社会治理措施,介人原发展过程,以改变发展方向、发展速度或发展形态,从而避免或减轻不良发展后果的一种干预方式。如对苯丙酮尿症患儿尽早控制其饮食,从而避免该儿童发生智力障碍。可采取单一性模式,如采取医学干预、心理与教育干预或社会干预中的一种,这类干预模式简单易行,但效果相对较差;也可结合医学、心理与教育及社会治理,采取“医学一心理与教育一社会”综合性模式,这类干预模式效果好,但实际操作难度较大。干预的对象既可以为一个群体(如单亲家庭的儿童),也可以为某一个体(如有自杀意念的求助者)。可直接针对干预对象,如为家庭社会经济状况低下的学龄前儿童提供玩具、书籍或开设活动课程:也可通过干预与最终干预对象有密切关系的他人(如父母、教师、同伴)来间接进行,如在沙袋育儿流行区域开办父母学校,通过减少父母沙袋育儿行为来改善该地区儿童发展状况。这种干预者眼于早诊断、早控制,防患于未然,与发生不良后果再处理的补救性干预相比,更经济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