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性平衡
艺术性平衡(balanceamongarts)艺术作品中相反、相对的因素在价值上的均等关系。既要求对立和对比,又要求均等,二者缺一不可。黑格尔指出,有平衡,就要有大小、地位、形状,颜色、音调之类定性的差异,而这些差异还要以一致的方式结合起来。一般有两种:一是相似因素之间的平衡,如北京故宫建筑群布局的对称平衡:二是不相似因素之间的平衡,如绘画中暖色与冷色之间的平衡。两种相反或相对的因素本身不能给人以愉快,但如果以平衡对称的方式组织起来,就能给人以审美满足。艺术品中的平衡关系和原则也决定了个体在创造和欣赏艺术品时相应的心理倾向。在创作和欣赏过程中,人们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依照平衡原理来构建、评价艺术品,看自己创作或欣赏的艺术品是否符合平衡原理,作品的布局排列是否对称,并以此作为作品是否具有审美价值的标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