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行为
野蛮行为(vandalism)原指故意破环文化艺术的行为。源于公元5世纪日耳曼民族野蛮人(vandal)入侵欧洲,破坏罗马文化艺术的现象。现多指西方国家青少年自发性、狂暴性的破坏行为。20世纪50年代,美国和欧洲流行一种肆无忌惮的破坏或放火的狂暴行为,典型的如美国“跳摇摆舞的蛮族”、英国伦敦的“无赖青年”(Teddyboy)、日本的“太阳族”、“暴徒族”等年轻人的行为。一种自发性的群体行为,缺乏明确的动机与目的,具有疯狂性、暴力性与破坏性。其产生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国家经济发展的涨落、价值观念的变化以及西方青少年对自身前途的担忧、对失业的恐慌有关,亦是青少年反抗专制权威等支配性秩序的象征。与青少年个人强烈和畸形的需要、消极情绪、人格堕落等因素直接相关,其动机具有明显的泄愤与游戏、示威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