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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主义人格理论

行为主义人格理论(personalitytheoryofbehav-iorism)亦称“人格学习理论”。用行为主义的理论和方法研究人格的取向。其理论先驱是巴甫洛夫的经典条件作用、华生的行为主义、桑代克的效果律和赫尔的工具条件作用。在当代,主要代表人物是斯金纳、多拉德和N.E.米勒。 主要特点:拒绝那些决定和指导行为的“人格”、“自我”等概念:视人格为个体独特的行为模式或刺激与反应的联结方式:认为行为的动机不在有机体内部而在有机体外部,即对行为的强化:正常与异常人格的区别仅在于前者习得的是正常的反应模式,而后者习得的是异常的反应模式,它们都遵循相同的强化原则;人格研究就是发现有机体的行为与行为的强化之间的独特联系。斯金纳的埋论中无明确的人格定义及解释,他应用操作条件作用等原理说明人格及其变化,认为人格完全由个体的条件作用史决定,是个体独特的行为模式,其形成过程需经过各种强化和强化程式。其理论主要从对低等动物的实验研究中得出,认为人和动物的行为受相同原则的支配,从而把动物学习的研究结论推广到人类学习。其理论是极端的环境决定论,但在矫正某些不适当行为和教育儿童方面效果显著。多拉德和N.E.米勒的理论基本得自动物实验,他们借助赫尔学习理论中的四个概念(驱力、线索、反应和强化)和精神分析论,发展有关人类习惯形成的理论。多拉德和N.E.米勒未对人格结构、人格特质或其他持久的人格特性予以描述,他们关心学习过程,其理论的基本结构要素是习惯,认为人格即个人独特的习惯方式。用实验方法深入研究弗洛伊德的冲突概念,认为神经病症状是一种习得的受压抑冲突的表现形式,精神治疗即建立一套不学习病态行为习惯而学习正常行为习惯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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