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机制犯罪类型论
行为机制犯罪类型论(theoryofcriminaltypifi-cationbasedonbehaviormechanism)犯罪人分类理论。根据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的形成对犯罪人进行分类。主要有:(1)奥地利犯罪学家泽利根据生活方式将犯罪人分为九类:厌恶劳动的职业犯罪人,如以犯罪为生的盗窃犯、诈骗犯、卖淫者等:对财物诱惑抵抗力薄弱的犯罪人:习惯性暴力攻击犯罪人:缺乏对性欲抵抗力的犯罪人:面临危机的犯罪人:情绪性犯罪人:“原始反应”的犯罪人,即在极端强烈的情绪或激情的冲动下犯罪:怀有自我确信感的犯罪人:“临床一精神病学”犯罪人,即因精神疾病而犯罪。 (2)美国社会学家罗巴克根据少年犯罪人犯罪心理的形成特点,将少年犯罪人分为四类:情绪障碍型少年犯罪人,特点是神经质、焦虑、依赖他人、缺乏对环境的控制力:社会化型少年犯罪人,由环境造成,有强烈的认同感,追求少年犯罪榜样:未社会化攻击型少年犯罪人,无强烈的忠诚群体意识,对他人充满敌意与攻击行为:情境型(偶发型)少年犯罪人,在意外的或极端的情境压力下进行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