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以目见,因以类感
想以目见,因以类感认为梦要凭借目见积存的材料或展开种种联想而产生。中国古代关于梦因的一种主张。 元明之际叶子奇认为:“梦之大端有二;想也,因也。想以目见,因以类感。”(《草木子》卷二下)最早把“想”、“因”作为梦的两大机理的是西晋的乐广,此后围绕“想”、“因”曾展开讨论。南朝刘峻认为,《周礼》的“思梦”即是“想”,“正梦”即是“因”;北宋苏轼认为,“想”与“因”可以转化,“想”归根结底来自“因”。他举例说:“人有牧羊而寝者,因羊而念马,因马而念车,因车而念盖,遂梦曲盖鼓吹,身为王公。夫牧羊之与王公亦远矣,‘想’之所‘因’,岂足怪哉”(《古今图书集成》卷一百五十)同时代的张来则相反,认为“因”为“想”所转化,“夫‘因’者,‘想’之变。其初有兆于心,迁流失本,其远已甚,故谓之‘因’,然其初皆‘想’也…夫使如至人之无‘想'欤!则无梦矣,岂有梦而非‘想者哉!”(《张右史文集》卷五十一)直到叶子奇始给“想”、“因”作了界说,对梦的机理的探讨有所推进。所谓“想以目见”,他先举反证说:“南人不梦驼,北人不梦象,缺于所不见也。”就是说南方人不会梦见骆驼,北方人不会梦见大象,是因为他们从未见过,没有留下印象的缘故。所以做梦的前提要有“目之所见”,然后“则为心之所想,所以形于梦也”。梦要以亲身经历的材料为基础,经过想象方可产生。所谓“因以类感”,他以苏轼的“因马而念车,因车而念盖”的例子说明梦是“因类而感也”,即通过类似和关系联想而产生的梦象。“因以类感”的提出,使古代许多离奇的梦如“口有含,则梦强言而喑:足有绊,则梦强行而壁”、“卧藉徽绳,则梦蛇虺”、“发挂树枝,则梦倒悬”等得到较好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