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至迎受
物至迎受清戴履论述心物关系问题的一种心理学观点。认为事物及其规律(“理义”)都是客观存在的,即所谓“在物不在我”;而人的口、耳、目、心又都具有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能力,即所谓“血气心知,有自具之能”(见《孟子字义疏证上·理》)。但单有“在物”的味、声、色与“在事”的理义,或单“有自具之能”的口、耳、目、心,都不会产生心理活动,而必须二者相接,“物至而迎而受之”(《原善中》),人的心理活动才能产生。这种观点与荀子的“精合感应”、《淮南子》的“物至神迎”一脉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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