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守仁
王守仁(1472一1528)明思想家、教育家,宋明心学之集大成者。字伯安。余姚(今属渐江余姚)人。曾筑室故乡阳明洞,世称阳明先生。弘治进士,授刑部主事,改兵部主事。因反对宦官刘瑾,被谪为贵州龙场驿丞。后以镇压农民起义和平定宁王宸濠之乱,官至南京兵部尚书。初习程朱理学与佛学,后转陆九渊心学,并发展了陆学。心理思想颇丰。在形神观方面,提出“无心则无身,无身则无心”(《传习录下》)的命题。在心物观方面,提出“心外无物,心外无事,心外无理”(《与王纯甫书》)的命题。主张“知行合一”,构成其心理学思想的理论基础。提出“感应之几”,认为“见闻之知”是物感心应的一刹那间所产生的。继承孟子的“良知”说。认为“见闻之知”与思都是“良知之用”,亦即都是智力潜能作用的发挥。指出“七情”着于物,便转化为恶的物欲或私欲,主张以“用功克己”和“防于未萌”两种手段节制私欲。考察立志的动力、定向和成就等主要功能:认为“心之发动处谓之意”(《传习录下》)。在评论以往性习心理思想的基础上考察“性”的含义。认为性、心、天理、良知是一回事,肯定性是一种“察赋”,人的种种心理活动乃至仁义礼智等都统一于性:人生来是善的,但“习”在人性善恶的发展中起决定性作用。其对教育心理问题的基本认识与观点主要包括学习心理、德育心理与差异心理。关于学习心理,认为学习可以发挥人的潜能(即“致良知”),使人获得知识,发展智能。继承《中庸》的学习五阶段说,进一步明确规定学、间、思、辨、行的具体任务。考察学习的心理条件,即立志为本(论学习与动机)、专心一志(论学习与注意)、中心喜悦(论学习与情感)。提出学习“三水平”的见解,即记得(记忆水平)、晓得(理解水平)、明得(思维水平),以及循序渐进、消化自得、批判创新与相互学习等学习原则和方法。 关于德育心理,明确提出德育过程包括四个阶段,即“开其知觉”(即提高道德认识)、“调理其性情”(即发展道德情感)、“发其志意”或“顺导其志意”(犹今之锻炼道德意志)、“导之习礼”(犹今之训练道德行为》。认为德有的原则与方法主要有:立志贵专,启发诱导,迁善改过,责善规过,从严反己,检查督促等。关于差异心理,考察智能、性格的个别差异,并主张按这两方面的不同特点因材施教、个别对待:“只如狂者便从狂处成就他,狷者使从狷处成就他。”(《传习录》下)还注意到发展阶段的心理差异,提出教育必须考虑学生的心理发展水平,不能随意规定学习的分量或难易程度。其著作由学生汇编为《王文成公全书》三十八卷,今本有《王阳明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