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性工作时间
弹性工作时间(flexibleworkhour)在一定范围内工作者可以自由选择工作时间的工作制度。采用它,企业可在不延长总工作时间的条件下提高工作效率。工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如从上午八点到卜午三点)灵活机动地安排上下班时间,但每周工作必须满40小时或满5天。这种工作制度对一些业余活动比较多或家务比较重的人来说尤其适用。由于上班时间有弹性,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作出决定,因而迟到或缺勤现象可大大减少,同时由于不会牵肠挂肚,工人的工作情绪较好,工作效率因而得以提高。实行弹性工作时间的问题在于管理比较复杂,不利于实行流水作业,工作较难计划。有些工作由于性质所限不能实行弹性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