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物之来,随感而应
事物之来,随感而应南宋朱熹论述心物关系问题的一种心理观点。《朱子语类》卷十六:“人心如一个镜,先未有一个形象。有事物来,方始照见妍丑。若先有一个形象在里,如何照得?人心本是湛然虚明,事物之来,随感而应,自然见得高下轻重。”认为人心虽然“湛然虚明”、具有认识能力,但如果离开了客观存在的万事万物,也不可能单靠其自身的力量产生出心理活动:只有“事物之来,随感而应”,客体与主体即物感与人应相互作用,才能使心理活动得以正常进行。此种观点在另一处言论中也有所反映:“知者吾心之知,理者事物之理。以此知彼,自有主宾之辨。”(《答张德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