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心理过程
审美心理过程(processofaestheticactivity)个体审美心理活动的阶段。(I)审美期望阶段,审美主体产生获得审美享受的愿望的阶段。西方美学家D.W.格特沙克称之为“留心”,闵斯特伯格称之为“留心加注意”。包含着审美经验、审美态度和审美注意,是实现审美活动的必要前提。(2)审美实现阶段.审美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进行审美信息交流的阶段。包括三个心理层次,即审美知觉、审美想象、审美理解,是审美活动中的主要心理活动。这三个心理层次的发展,是由审美主体与客体相互对应的审美场的运动规律决定的,表现为三个心理层次的系统性综合运动。 该阶段普遍的审美心理规律有二。第一,客体审美信息变量能否和主体产生和谐的同构,与审美主体对审美客体所包含的形式、结构和涵义三重信息的理解程度有直接的正相关。第二,审美主体对形式美的审美感觉力大:对客体整体结构的审美知觉力次之;发现形象蕴含信息的审美理解力和批判力更次之。(3)审美弥散阶段,审美主体实现与审美客体同构,并产生强烈而有扩展性的审美情感体验的阶段,包括审美趣味、审美理想、审美能力。这种审美情感呈现一种持续的、广泛的扩散状态,并由此形成审美愉悦的心境。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此时的审美情感不具特指性;二是具有调动性,持久性。三个阶段及每个阶段相应的心理活动如下图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