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欲
人欲人的欲望、欲求。犹今之需要。最早见于《礼记·乐记》:“夫物之感人无穷,而人之好恶无节,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历代思想家对人欲的看法与态度大致有二:(1)主张人欲未必是恶,一般是正当的,应当予以满足。如明罗钦顺认为“惟其恣情纵欲而不知反,斯为恶尔”(《困知记》)。王夫之提出“随处见人欲,即随处见天理。”(《读四书大全说》卷八)陈确亦认为“天理正从人欲中见,人欲恰到好处即天理也。”(《警言》)理在欲中,理欲合性,人欲是合理的。(2)认为过分的“欲”是人欲,即私欲,与天理对立,应当“革除人欲,复尽天理”。 但不过分的“欲”则合乎天理,是人人所必有的,不但不在“革除”之列,反而必须加以满足。如朱熹就明确地把欲划分为“好底”欲和“不好底”欲。前者包括人们最简单的生理需求,也包括欲仁、欲合天理之类的理想等;朱熹把它称为欲,或者甚至不名为欲。后者包括人们对奢多的物质生活的追求以及不合天理的需求等,朱熹把它称为人欲、物欲或私欲。“饮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朱子语类》卷十三)主张满足那些合乎天理、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公益的“好底”欲,而“革除”那些不合乎天理、违背社会公德和公益的“不好底”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