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想学习理论
联想学习理论(associativelearningtheory)认为学习的实质是联想的一种早期学习理论。兴起于17世纪中叶的英国。“联想”一词最先由』洛克提出,意指观念的联合,其渊源可以追溯到柏拉图的“回忆”以及亚里士多德的相似、对比和接近三条传统的联想律。该理论创始人是哈特利。他认为观念联想构成情绪、意志、记忆等心理现象;观念和肌肉运动联想构成随意运动;情绪是感觉和苦乐观念的集合;记忆则是精神联想;神经振动痕迹作用是联想产生的生理基础。认为观念联想有同时性和相继性两种,并提出接近律为支配联想的根本规律。J.S.穆勒将联想律扩充为相似律、接近律、多次律和不可分律四条。贝克莱、休谟、J.S.穆勒等排除客观现实对联想的作用,认为一切识都是主观观念的联合。后斯宾塞提出进化的联想论,认为联想屡经重复即产生遗传趋势。该理论影响了欧美学习心理学的发展,从赫尔巴特的统觉团说到桑代克的试误说都体现了其基本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