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德-佛兰克林颜色学说
拉德-佛兰克林颜色学说(Iadd-Franklincolortheory)颜色视觉理论的一种。美国心理学家拉德-佛兰克林1892年提出。该学说认为,在长期的生物进化过程中眼睛的机能得到分化和完善。视觉对光线敏感性首先分化是区分黑、白两色,随时间推移白再分化为蓝、黄两色,随后黄又逐渐分化成红、绿两色。在这个分化过程中,视觉感受器也随之逐步专门化。其中,视网膜边缘区域只有原始的、未分化的光亮感觉;边缘到中央窝处的中间区域,其原始的感光物质分化为黄和蓝两种;中央窝处的黄色感光物质则分化为红和绿两色感光物质。红绿两色感光物质合并可产生与黄色感光物质一样的视觉效果。该学说兼有三色说和四色说之长的特点,能解释现代色区的某些功能,而受到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