夸美纽斯
夸美纽斯(JohannAmosComenius,1592一1670)捷克教育家,近代民主主义教育的奠基人。生于捷克尼夫尼兹城的捷克兄弟会会员家庭。12岁时成为孤儿。1604一1605年就读于兄弟会学校,接受初步的语言教育和兄弟会宗教思想影响。1608年入普雷拉乌拉丁语学校。后入赫尔朋大学学习神学。1613年游历欧洲。1616年任普雷拉乌拉丁语学校校长。1616年为兄弟会牧师。1618年兼任兄弟会学校校长。1618一1648年“三十年战争”期间背井离乡,四处流浪。1628年始,任教于波兰黎撒一所中学,并从事理论研究和著述。1632年当选捷克兄弟会长老。1634年开始探索泛智论。1635年任黎撒兄弟会中学校长。1641年应邀赴英国伦敦研究并实施泛智教育。1650年当选捷克兄弟会大主教。后应邀赴匈牙利,任沙洛斯一波托克的教育顾问,开办泛智学校。其所著《大教学论》(1632)、《母育学校》(1632),《论天赋才能的培养》(1650)中体现其关于儿童心理发展与教育的思想:(1)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并且作为自然的一部分服从自然的最主要的和普遍的法则。教育应遵循自然法则,使儿童学得愉快、简明、迅速、彻底。 (2)提出“泛智论”,认为所有儿童都应受到教育,都应学习“百科全书式”的知识,让儿童在亲身感觉的基础上认识现实世界。(3)个体心理发展可分四个时期:幼年期(0岁~6岁),特征是身体迅速成长,感官迅速发展:少年期(6岁~12岁),以记忆力、想象力及其执行器官一一语言和手的发展为特征;青年期(12岁~18岁),以思维(理解和判断)的发展为特征;成年期(18岁~24岁),特征是意志的发展和保持和谐的能力。(4)对儿童的教育有三个阶段和三项任务:认识自己和周围世界(智育)、自我管束(德育)和向往上帝(宗教教育)。在儿童道德发展方面,认为容智、节制、勇敢和公正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德行。对事物的精确判断是德行的基础,奢智是道德生活的指导者;节制使人的行为恰如其分;勇敢则使人沉着、坚韧、负责和勇于献身。这些思想对欧洲及整个世界近现代教育和儿童心理研究有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