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论
决定论(determinism)哲学学说。与“非决定论”相对。认为事物是普遍联系的,表现为事物之间的因果性、规律性、必然性。一切事物或现象的产生或存在都是有原因的,是由这些原因决定的,只要具备作为原因的事物,作为结果的事物或现象就必然会有规律地表现出来。其内容与人类生活实践的历史发展密切相关,有多种表现形式,如神学决定论、机械决定论、生物决定论、社会历史决定论等。 反映在心理学中,认为人的一切心理现象和行为表现都是有原因的,由某种原因决定。如精神分析人格理论强调潜意识机制和内部需要对行为的决定作用;行为主义认为个体的特征性行为完全由外界环境决定的;特质论心理学家承认人的先天遗传因素对人的某些行为的影响。不同的心理学理论一般都认为,绝对的行动自由是一种幻想。决定论与自由意志论相对立,又易同宿命论相混淆,但它作为把握世界的一种有效方式,是心理学研究的基本原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