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犯罪说
竞争-犯罪说(theoryofcompetitionandcrime)认为竞争与犯罪相关的理论。恩格斯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指出,竞争不支配人类在数量上的增长和道德上的发展。“这种规律性证明犯罪也受竞争支配。”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揭示的虽是资本主义条件下竞争支配犯罪的规律性,但竞争的消极性普遍存在,主要表现为竞争使人增加挫折感,产生压力和威胁,诱发敌意和报复等消极心理,可能导致越轨行为和犯罪。不正当竞争和非法竞争的特征:(1)主体有反社会的竞争意识;(2)竞争目标高于一切,当使用合法手段不能达到目标时,即会不择手段地利用各种非法途径:(3)造成多方面的人际冲突,损害公私利益,影响社会稳定。这种竞争是犯罪的诱发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