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结构理论
家庭暴力结构理论(structuretheoryoffamilyvi-olence)认为家庭暴力主要由家庭结构和社会经济结构引起的理论。美国心理学家吉利斯在所著《暴力家庭:夫妻间的体力攻击研究》中认为,家庭暴力是由多种原因引起的一种动态现象。有几种家庭一般易发生家庭暴力:处于社会经济结构底层;家庭成员所受的教育少、职位低;丈夫所受的教育较少或妻子的文化程度高于丈夫。吉利斯认为,家庭暴力与家庭结构、社会经济结构有关:(1)家庭中发生暴力的结构性原因在于家庭中固有的角色期望和复杂的角色关系,(2)家庭中发生暴力的社会经济原因在于日常生活中家庭成员所体验到的挫折及由此产生的应激状态。吉利斯提出,下层阶级的家庭成员更有可能遇到挫折,其较低的经济地位和职业地位使他们较少有机会获得有效的心理服务,处理应激情境的能力也低。儿童通过对家庭暴力的学习,会认为暴力行为是处理应激的正常方式,从而在遇到挫折情境时亦使用暴力,使家庭暴力世代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