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宗羲
黄宗羲(1610一1695)明清之际思想家、史学家。字太冲,号南雷,学者称梨洲先生。浙江余姚人。其父为东林名士,被宦官魏忠贤杀害。崇祯初,为国事家仇,进京讼冤。 后领导“复社”坚持反宦官活动。明亡,清兵南下之际,召募义兵,组织“世忠营”,武装抗清。失败后,长期从事著述讲学。关于形神关系,认为心理不是身体活动的产物,而是直接来源于气,是“气之灵”的表现。关于心物关系,认为心与物都来源于气,“心之万殊”不是“物之万殊”的反映,而是心自身所固有的“变化不测”的结果。主张心、性、情统一观。其依据是:“理气是一,则心性不得是二;心性是一,性情又不得是二。”(《明儒学案·师说》)心、性、情统一于气。甚至认为人的知觉、意志、智能等全部心理活动都是“气之精明”,都由神通广大的“气”所产生。从理气心性情一元论出发,认为只有气质之性,无义理之性。认为“人之气本善”,“仁义之性,与生俱来”(《孟子师说》卷六),提出性只有通过情和心理活动才能表现出来:“见之于心”,“离情无以见性”(同上)。继承宋儒“存天理,灭人欲”的观点,认为理欲对立,必须“寡之又寡,至于无欲,而后纯乎天理”(《与陈乾初论学书》)。著有《明夷待访录》、《明儒学案》、《宋元学案》、《南雷文案》等,今编有《黄宗羲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