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特曼
哈特曼爱德华·冯·哈特曼(EdwardvonHart-mann,1842一1906)德国唯意志主义哲学家。生于德国柏林。1867年于罗斯托克大学获哲学博士学位。沿袭自莱布尼茨以来重视研究无意识的传统,提出一种以无意识观为基础的形而上学哲学。认为无意识是超感觉的精神活动者,是存在的基础和宇宙过程的根据。即使最低等的动物也有无意识,例如目的性的反射和本能活动等。认为在纯心理学过程中,情绪具有最深刻的无意识根源。作为无意识的一部分,意志常与理性发生冲突,意识实际只是反映无意识的力量。其思想被视为无意识心理学的先驱,并对弗洛伊德的潜意识学说产生下述影响:(1)强调无意识在心理活动中的重要地位:(2)肯定人有认识无意识的可能性:(3)悲观主义的无意识学说。著有《无意识哲学》(3卷,1869)、《道德意识现象学》(1879)、《人的宗教意识》(1882)、《认识论的基本问题》(1889)等。②海因茨·哈特曼(HeinzHartmann,1894一1970)奥地利心理学家,新精神分析自我心理学的主要创始人。出身德国知识名流世家。获医学博士学位。早年随A.弗洛伊德研习精神分析,在维也纳大学和维也纳精神病研究所从事研究工作。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移居美国,主办《儿童精神分析研究》杂志,历任纽约市心理治疗中心主任、纽约精神分析协会会长、1951一1957年度精神分析协会主席。1959年后任国际精神分析协会名誉主席。重新改造弗洛伊德后期提出的自我概念,澄清其中的歧义,并系统阐述自我的机能、自我与适应环境的关系、自我的独立起源及其自主性发展,为新精神分析自我心理学的发展打下理论基石。其对弗洛伊德学说的改造有助于精神分析引入现实力量,容纳社会环境的影响,使精神分析适应现实问题,不断发展。著有《自我心理学与适应问题》(1964)、《自我心理学文集》(1964)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