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国家教育考试中心

国家教育考试中心(NationalEducationExami-nationauthority,NEEA)中国国家教育教直属事业单位。承担教育考试专项任务并赋有部分行政管理职能。 1987年4月成立。主要职能是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参与制定考试的具体规定和办法,承担全国统一考试的命题和统计分析工作,指导各省级考试机构印刷试卷、安排考场、组织考试、评阅试卷、报告分数,并负责对考试的保密和考务管理工作进行监察。还负责自学考试专业和科目的开设,考试标准的制定,省级考试机构的命题及助学工作协调等。有15个处室,除一批专职业务人员外,还聘请一批相对稳定的兼职专家参加命题和考试研究工作。出版《中国考试》杂志。与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UCLES)合作成立了中央教育测量学术交流中心。已承接四种类型11项国家教育考试。(1)入学考试: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对象为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历的25岁以下公民,每年7月举行一次,每次约260万人:②硕士学位研究生人学公共科目全国统一考试,每年初举行一次,每次约15万人③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对象为相应水平的在职人员,分为高中起点和高等专科起点两个层次,每年5月举行一次,每次约200万人;④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对象为已获得大学学士学位并想取得思想政治教育第二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2)学历文凭考试: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学者的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已开设本科和大专240多个专业,中专80多个专业,考试科目为1000多门,每年4月、10月举行两次:②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国家对尚不具备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高等学校学生举办的学历认定考试,70%由考试中心组织,30%由学校自己组织,合格者国家承认其大专学历。(3)证书考试: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对非外语专业毕业人员外语水平的测试,可用于出国人员外语水平鉴定,每年6月、12月举行两次: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为择业人员提供计算机知识能力水平证明,设四级,第四级与美国教育测验中心(ETS)技术合作,得到国外承认;③教师资格考试,为不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教师资格而设立,从幼儿园到高等学校教师共分七个等级,每年举行一次。(4)海外考试:①承办海外考试的考务工作,如美国教育测验中心提供的TOEFL、GRE、GMAT、TSE和美国密执安大学的MELAB考试,英国剑桥考试委员会提供的BEC考试,日本教育交流基金JCT日语测试;②中国大学招收外国留学生水平考试,用于考察外国来华留学生的教育水平,目前只开设数学、物理、化学三科。

问念心理:专业级心理学知识库和文献资料库,免费心理学知识与资料分享,专业心理学论文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