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致知
格物致知认识论的命题。也含有知虑心理思想与学习心理思想的内容。初见于《礼记·大学》:“致知在格物,格物而后知至。”肯定“格物”是获得知识(“致知”)的唯一途径。宋以后思想家对格物致知的解释颇多分歧。但大致有五种主张:(1)认为必须老老实实地就物求知,不可须臾离物。叶适曰:“是故君子不可以须臾离物也。夫其若是,则知之至者,皆物格之验也;有一不知,是吾不与物皆至也:物之至我,其缓急不相应者,吾格之不诚也。”(《水心别集·进卷·大学》)(2)把“格物”看作启发内心直觉以达到豁然贯通的手段,如程朱理学便是。程颐说:“知者吾之所固有,然不致则不能得之,而致之必有道,故曰致知在格物。”“致知在格物,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因物而迁,迷而不悟,则天理灭矣,故圣人欲格之。”(《二程语录》二五)朱熹认为,不即物而求物之理,则心虽具众理而不能自明;必至穷尽万物之理以后,心中所具之理方能显出。(3)主张“天下之物本无可格者,其格物之功只在身心上做。”(《王守仁·传习录》下)(4)把“格物”与“致知”理解为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关系:“大抵格物之功,心官与耳目均用,学问为主,而思辨辅之,所思所辨皆其学问之事。致知之功,则惟在心官。 思辨为主,学问辅之,所学问者,乃以决其思辨之疑。”(《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大学》)(5)认为“格物”与“致知”是“积累”与“贯通”的统一过程。如朱熹说:“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格物,此谓知之至也。”(《大学章句》)此前北宋程顾云:“格犹穷也,物犹理也,犹日穷其理而已矣。”“须是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积习既多,然后脱然有贯通处。”(《遗书》卷十八)这“积累”与“贯通”的结合也就是知识学习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