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塔组织原则
格式塔组织原则(Gestaltlawoforganization)一译“完形组织原则”。指个体知觉对直接经验的刺激情境均有组织为完形的心理倾向。从刺激情境中分离出单元的组织原则主要有:(1)相等原则(lawofequality),含相似和类似原则。意为凡相等、相似或类似的部分,知觉均倾向于组成单元而与不相等或不相似的部分彼此分离。(2)接近原则(lawofproximity.),意为凡空间或时间距离较邻近的部分,知觉均倾向于组成单元而与距离较远的部分彼此分离。如将空间距离邻近的两线,或邻近的“嘀嘀一一嘀嘀”的声音时距组成一个整体。从完好结局的角度论,有两条组织原则:(l)连续原则(lawofcontinuity),意为凡彼此具有连续趋势的部分或成分,即使其间未连续,知觉亦倾向于组成完好的整体。如一条水平线,即使非实线,而只在线上出现很多连续的点,仍被知觉成一条完好的横线。(2)闭合原则(lawofclosure.),意为若某一部分为一共同的界线所包围,并具有聚合成形的特征时,即使其间留有尚未封闭的断缺处,仍被知觉倾向于组成完好的整体。这些原则适用于空间、时间和运动关系,以及知觉和其他心理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