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塔心理学
格式塔心理学认为,在心理现象方面,整体不等于部分的总和,整体是先于部分并决定部分性质和意义。他们还把现代数理科学中的一些概念(如“场”)引进心理学,用来说明心理现象及其机制。这些构成了格式塔审美心理理论的基础,许多美学问题,得到带假说性质的解释。格式塔审美心理理论认为,审美知觉不是对审美对象元素的机械复写,而是对有意义的整体结构的把握。整体不能从各部分相加的和中求得,各部分要素的意义取决于它在整体中的位置与作用。审美知觉对审美对象,有一种追求统一秩序和完整形态的倾向,是对美的形象的创造性把握,而不是对感性材料的机械复制。艺术家的视觉组织和整个心灵,都不是某种机械地复制现实的装置;他的艺术活动不是对客观事物偶然性表象所进行的照相式录制,而是对有意义的现实整体结构式样的把握。总之,不把握事物的整体或统一结构,就不能创造和欣赏艺术。对于审美心理研究来说,格式塔心理学的许多理论,如“同型论”、“简化原则”、“似动现象”理论等,都有相当的应用价值,被引入审美心理学研究领域后,取得了相当多的成果。它对审美知觉的特点和规律的研究富有启发意义,但是把审美感知和事物的完整形式,仅仅看成是人的先天神经系统的组织机能,排除了生活经验和理性知识的作用,从总体上看来,具有唯心主义倾向。 格式塔心理学(Gestaltpsychology)一译“完形心理学”。西方现代心理学主要流派。产生于20世纪初的德国。“格式塔”为德文“Gestalt”的音译,意为“完形”、“形状”,其含义在于强调意识经验的完整性或完形性,如知觉中实际呈现的形(形状、形体、形象、符号等)。创始人韦特海默、考夫卡和苛勒。其理论观点和思想的形成主要受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的先验论、胡塞尔的现象学以及布伦塔诺的意动心理学、厄棱费尔的形质学说等的影响。初始于1910年韦特海默对似动现象实验的观察,认为对静止物体在一定条件下所产生的视知觉运动现象,已不能用其原来的物理刺激的原因来解释,即并非个别感受的综合,而是一种全新的现象,是一种无需再分析的知觉结构,即它本身具有整体性。基本观点:一切心理现象的基本特征是其在意识经验中具有结构性、整体性,即格式塔性,否定构造主义的元素论和行为主义的分子行为论观点。以知觉为分析心理现象的基点,以直接经验为心理学的研究对象。认为直接经验即个体直接观察所呈现的心理事实,是不能再分析还原为其他元素或部分的一个整体,整体并非部分的简单相加,整体先于部分并决定部分的性质。亦研究人的行为,认为人的行为反应主要决定于行为环境而非单纯的地理环境,行为环境即引起行为反应时,个体及其环境共同构成的头脑内部的整个情境。采用现象学的方法论,对直接经验采取朴素的、自然的态度予以如实描述,不以任何理论前提和先行观点进行任意推测和解释,而给予其原本的、自然的整体性、完形性。该学派对心理学中的许多问题提出自己的理论解释,如知觉组织原则、同型论、顿悟学习理论、心理和行为的场论思想等。勒温的拓扑心理学亦属该学派范畴。格式塔心理学出现后在中国得到很快传播,并对中国心理学产生一定影响。1928年萧孝嵘首先著文把该学派介绍到国内来,“格式塔”一词首先由他按音译出,并沿用至今。该学派主要著作都有翻译出版,如高觉嫩译《儿童心理学新论》(考夫卡著,1933)、《格式塔心理学的片面观》(苛勒等,1935)、《形势心理学原理》(勒温著,1945),傅统先译《格式塔心理学原理》(考夫卡著,1936)等。郭一岑在德国留学时是苛勒的及门弟子,以知觉专家闻名国内;朱希亮在美国威斯康丁大学学习时,正值考夫卡任该校访问教授,受其影响,对格式塔也有一定研究,曾发表“逆联想学习之量的研究”(1929)、《完形心理学及条件反应》(1932)等。高觉敷、萧孝嵘、章颐年等还撰文对该学派进行评述。40年代以前,该学派即为中国心理学界所熟悉并反映于教学之中。 50年代以后,在批判西方心理学浪潮中,该学派也被触及,如《论心理学中的自然主义一评格式塔学派的物理意义》等。80年代以后,在唐钺著《西方心理学史大纲》、杨清著《现代西方主要心理学派别》、高觉敷主编《西方近代心理学史》中,都辟有章节予以介绍和评价。在现今使用的心理学教材中,有关知觉规律,学习理论中顿悟学习等,都保留有该学派的研究成果,他们的“心理场”理论,国内也有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