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动机体系
犯罪动机体系(motivationalsystemofoffender)推动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多种动力源。源于犯罪人不良的需要结构。在犯罪人的需要结构中,与肉体感官相联系的生物性、个体性、利己性的低层次需要占主导地位,缺乏社会性、群体性、利他性的高层次的需要的调节和制约。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犯罪动机具有自私性和反社会性。主要有:(1)由金钱物质需要引起的犯罪动机,导致以占有金钱和物质为目的的物欲型犯罪。(2)由性的生理、心理需要引起的犯罪动机,导致以发泄性欲为目的的性欲型犯罪。(3)由不良的或畸形的心理需要引起的消极情绪宜泄动机,导致情绪型攻击性的犯罪。(4)由错误的政治信念、立场以及权力欲、领袖欲、支配欲等精神性需要引起的犯罪动机,导致信仰型犯罪等。各种犯罪动机或单一或复合地体现在犯罪个体身上,组成个体的犯罪动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