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抒性灵
独抒性灵关于艺术要表现真性情的一种文艺心理观点。明袁宏道及其兄宗道、弟中道为首的公安派反对前后七子的拟古风气,主张文学要“独抒性灵,不拘格套,非从自己胸臆流出,不肯下笔。”(《袁中郎全集·叙小修诗》)“性灵”主要指作家的艺术情感。该理论认为,文艺创作必须重视情感的抒发,要让情感“从自己胸臆流出”、“性情之发,无所不吐”(《珂雪斋文集·花云赋引》)。“有时情与境会,顷刻千言,如水东注,令人夺魂。”(《叙小修诗》)公安派的“独抒性灵”论,在中国文艺心理学的“性灵”论发展史上占有特殊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