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隆代尔
布隆代尔(CharlesBlondel,1876一1939)法国心理学家、医学家。生于法国里昂。就读于巴黎高等师范学院。1900年获哲学教师资格。1906年以论文《自我伤残者》获医学博士学位。1914年获文学博士学位。1919年任斯特拉斯堡大学教投,后应聘到巴黎大学。强调意志、推理和社会环境在精神生活中的重要性。认为记忆、语言、意识甚至感情均由社会规定。社会规定感情的表达方式,禁止或鼓励某些方式并创立集体感情生活规范。精神病患者受病态意识的支配,不受正常社会智力原则的控制,是被自己的主观性征服了的人,其精神生活完全受“纯精神”的驱使。 著有《最初的心理》(1926)、《集体心理学导言》(1928)、《自杀》(1933)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