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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际效用

边际效用(marginalutility)一译“界限效用”。边际效用价值论重要概念。指最后一个消费单位即边际单位的最小效用。奥地利经济学家门格尔、英国经济学家杰文斯、法国经济学家瓦尔拉先后于1871一1874年提出边际效用价值论,认为商品的价值取决于人们对它的效用的主观评价;人们在消费一种商品时,每增加一个单位,增加的效用就递减;最后一个消费单位的效用最小;决定商品价值的,不是它的最大效用,也不是它的平均效用,而是它的最小效用。门格尔的学生、奥地利经济学家维塞尔首先称这最小效用为“边际效用”。在商业心理学或消费心理学中,该效用原理可以用来揭示消费者的购买决策、消费数量。 该效用与消费者的消费数量是一种反比关系(见图)。人们手中的货币是有限的,且生活中消费的不只是一两种商品,因此无限制地增加某种商品的消费,会使消费者感到继续增加该商品的消费而获得的满足感越来越小。即每继续增加一个单位数量的同一种商品的消费,消费者心理上的满足感就会减小一分。这一递减趋势称为边际效用递减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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